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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安徽自考本科《刑法学》之名词解释(3)

    2021-07-28 15:42:48   来源: 其它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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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安徽自考网在下文为您整理了2021年安徽自考本科《刑法学》之名词解释的相关资讯内容!还没有备考的小伙伴们。快来跟着本网一起学习吧!

    2021年安徽自考本科《刑法学》之名词解释(3)
     


      2021年安徽自考本科《刑法学》之名词解释(3)


      隔隙犯与非隔隙犯:

      隔隙犯是指实行行为与犯罪结果之间存在的时间的、场所的间隔的犯罪。非隔隙犯是指实行行为与犯罪结果之间没有时间、场合间隔的犯罪。

      加重犯:

      是指刑法分则条文以基本犯为基础规定了加重情节与较重法定刑的犯罪,其中又可以分为结果加重犯与情节加重犯,实施基本犯罪因发生严重结果,刑法加重了法定刑的犯罪,称为结果加重犯;实施基本犯罪因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刑法加重了法定刑的犯罪,称为情节

      加重犯。

      身份犯:

      以特殊身份作为主体要件或者刑罚加重、减轻的法定事由的犯罪,称为身份犯。

      基本犯:

      是指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不具有法定加重或者减轻情节的犯罪。

      减轻犯:

      是指刑法分则条文以基本犯为基础规定了减轻情节与较轻法定刑的犯罪。

      犯罪: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集体所有或公民私有财产,侵犯公民人身、民主和其他权利,以及其它依法应受刑法处罚的危害社会行为,都是犯罪,但情节显著轻微

      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安徽自考考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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