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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安徽自考本科《法学概论》真题之简答题
【题干】简述国家赔偿责任的形式。
【答案】
(1)限制主权。最严厉的承担国家责任的形式。
(2)赔偿。最常用的承担国家责任的形式。包括恢复原状和物质或金钱赔偿。(3)道歉。可书面可口头或其他方式对受害国以精神上的满足采取的一种责任承担方式。
【考点】国际法
【题干】简述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法的构成。
【答案】
(1)宪法关于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的立法规定。
(2)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基本法。
(3)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单行法规。
(4)环境标准。
(5)其他部门法中的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法律规范。
【考点】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法概述
【题干】简述法的预测功能实现的途径。
【答案】一般而言,法的预测功能通过两种途径发挥:
(1)对行为模式进行预测。
(2)对行为后果进行预测。
【考点】法的价值和功能
【题干】试述监察权行使的原则。
【答案】
(1)独立监察。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需要协助的,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根据监察机关的要求依法予以协助。
(2)依法监察。国家监察工作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权责对等,严格监督;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
(3)综合治理。国家监察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监督问责,严厉惩治腐败;深化改革、健全法制,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加强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考点】宪法基本制度
———安徽自考历年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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